公告内容
中央储备粮北京密云直属库有限公司迁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中央储备粮北京密云直属库有限公司迁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北京市密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密云发改(核)〔2024〕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北京密云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西田各庄镇西智村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项目总仓容18万吨,总建筑面积23863.47平方米。其中:项目建设浅圆仓18座,仓容16.56万吨,建筑面积9997.92平方米;平房仓1栋,仓容1.44万吨,建筑面积2749.79平方米。生产配套设施及办公生活设施建筑面积11115.76平方米,工作塔建筑高度59.6米 。 ( 具体规划用地指标以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合同估算价34251.04(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要求、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包含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设计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其他与之相关服务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消防、外立面设计、自动化、工艺、装饰等。】、合同管理和设计相关咨询服务;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含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工程量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以及本工程所涉及建筑材料及工程所需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 其他: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总包合同内分包及甲方独立分包)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5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 与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a.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2024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在建或已竣工验收的10万吨及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仓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浅圆仓或大直径筒仓)或设计合同金额(含初步设计和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400万元的工业或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合同业绩)。 b.具有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项目建筑面积大于1.9万平方米或工程总投资额2.8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EPC业绩无年限要求)。详细说明见其他要求。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详细业绩要求: a.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2024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在建或已竣工验收的10万吨及以上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仓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浅圆仓或大直径筒仓)或设计合同金额(含初步设计和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400万元的工业或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合同业绩)。 b.具有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项目建筑面积大于1.9万平方米或工程总投资额2.8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EPC业绩无年限要求)。 (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可为不同项目,但应同时具备这两类业绩,EPC项目业绩视为同时具备两类业绩;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应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约定的工作内容提交类似项目业绩)。 说明: 注:以上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要求提交“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作为证明,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应体现主要信息详情(如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开竣工日期),如“四库一平台”相关信息不完整的,投标人需根据上述内容补充其他证明材料。其中,涉及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业绩,投标人可以根据上述内容补充其他证明材料,也可以直接调用北京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信息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其他来源获取的业绩不作为工程业绩使用。 1.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 3.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说明: ①以上人员在本项目中互不兼任,同时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提供截至投标前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②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为施工方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5.(1)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且施工方做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为独立法人,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须具有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应资质、业绩要求等。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外地来京建筑业企业须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5)外埠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进京须在承接设计项目后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6)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除上述有特殊说明的外,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7)本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已经公布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前提下,接受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提出投标申请。 本项目随招标公告公开相关前期已完成的成果资料,具体公开方式及公开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不采取/采取限制性/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未被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标注为资质异常。(由代理机构在开标时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投标人的资质异常标注信息)。 3.投标人不得拥有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本工程所指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仅限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信用建设”下的“诚信数据”中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结果记录在开标记录表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在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13B(请提前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凡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具体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央储备粮北京密云直属库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党校路1号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
联 系 人:卢庆刚 | 联 系 人:李伟研、丁敏 |
电话: 15010797900 | 电话:62108095/8154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xqhuibe@163.com | 电子邮件:quzibo@cntcitc.com.cn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卢庆刚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15010797900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010-69041534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公告发布时间:2024 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