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员呼救器
1产品符合GB27900-2011《消防员呼救器》标准要求;
2功能:主要用于消防员在黑暗、浓烟等环境中的位置标识及呼救报警,具有方位灯功能,呼救器应设有佩带装置,并能在任意工作方位时正常工作;供电电源应采用可充电电池;应设置电池充放电保护电路;呼救器启动开关为按键型;呼救器抗摔、耐用,佩戴装置紧固、长时间使用不易损坏;
3性能要求
1质量(含电池)≤300g;
2连续报警时间≥240min;
3允许静止时间应为 30s±2s;
4预报警时间应为 15s±2s;
5预报警声级强度≥80dB;
6报警声级强度≥100dB;
7低电压告警声级强度≥65dB;
8连续开机时间≥24h;
9呼救器应结构完整,表面应无斑点、气泡、裂纹和伤痕,卡扣功能应满足日常灭火救援行动及训练过程中跑、跳等剧烈运动中不脱落;
10防水性能:呼救器置于水深为1.5m的容器内2h,应无水渗入呼救器内,呼救器应能正常工作;
4其他要求:提供产品用途、原理、结构、使用注意事项、储存保养和操作使用视频等信息。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1符合《GB 30734-2014 消防员照明灯具》标准,提供所投手提式强光照明灯完整有效的检验报告;
2额定电压≥DC22V;电池额定容量≥2.5Ah;光源类:CREE LED光源;额定功率≥12W;5米处照度(lx):强光≥2500lx;使用寿命:100000h;光通量:强光≥1000lm 工作光≥500lm;连续放电时间:强光≥5h 工作光≥10h;电池平均使用寿命:1000次(循环);正常充电时间≤3小时,快速充电时间≤2小时;外壳防护≥IP66;重量:≤1.4kg;
3材质:灯头壳、灯身筒、提手、隔爆材料采用ADC12高强度铝合金;灯头盖、尾盖材料采用6061-T5高强度铝合金,透明件采用≥12mm优质钢化玻璃;
4防护等级: 灯具的外壳防护等级外壳防护≥IP66,水下2米,持续30min;
5防爆等级:隔爆和本安型防爆设计,隔爆型最高防爆等级相当于或优于EX dia IIC T6。(提供防爆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6攻击头及尾部警示:灯头采用八菱攻击头设计,在应急救援中可以用作砸窗救生工具使用。灯具尾部设计高穿透性、高可视性能的方位灯;
7光源:灯具采用全新高光效、单颗大功率聚光LED,LED的功率为≥12W,且为聚光封装,灯具强光光通量≥800lm;
8工作时间:强光≥5h,工作光≥10h;
9充电时间:快充模式:≤2h,正常模式:≤3h;快充模式可实现充电15min,强光工作≥1h的效果;
10充电指示及开关可靠性:在灯具上有清晰的电量显示装置,通过 5 段式显示能够实时呈现灯具现有电量;灯具尾部开关按钮2cm±0.5cm设计,按键帽采用耐磨抗撕拉硅橡胶材料,经≥45000次可靠性试验后应保持完好,且灯具应能正常点亮并实现强、弱光切换;
11抗跌落测试:试验高度为1米;跌落方向为 X、Y、Z,每个轴向跌落次数1,试验后,灯具应无机械损伤和紧固件松动现象,且能可以正常进行开、关和强、弱光切换;
12高低温贮存:在高温60℃±2℃、低温-30℃±2℃的环境下连续贮存,灯具能正常开关,强弱光能正常切换, 不影响电池使用寿命;
13散热性能:灯具 LED 铝基板与散热支架之间紧密贴合,散热架与灯具外壳设计为整体机构,同时在散热外壳上设计有14条3mm±0.1mm高度的散热筋,充分保证灯具的散热面积;常温下,强光连续放电2小时,灯具表面的温度不高于48度;
14绝缘性能:在常温环境下,灯具带电端子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Ω;
15抗振动性能:灯具须通过频率循环范围10-150Hz,加速幅值1g,扫频速率1Oct/min,振动方向为X、Y、Z,每轴线扫描循环次数10及GB/T2423.10-2008的规定进行抗振动性能试验,试验后,灯具无机械损伤和紧固件松动现象,且可以正常进行开、关和强、弱光切换;
16肩带及提手设计:大提手设计,可冬季戴手套时携带;背带设计,背带长1.5m±0.2m、宽 40mm±2mm,满足任何情况下的肩挎使用;
17充电器标识:充电器的标志要求充电器的明显位置处应有清晰、耐久的标志,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型号、适配灯具型号、生产日期、产品编号、输入电压、输出电压、电流及生产厂名称等。充电器上有快充和正常充电开关;
18外形尺寸:(300±10mm)×(120±10mm)×(80±10mm);
19重量:≤1.5kg(不含电池和附件);
20电池:电压≥20V(DC),电池容量≥2.5Ah;且电池具有过压、充电过压放电、过流充电、短路保护功能。